第22章 无不散的筵席

        程升告知众人红烛镇不设夜禁,在小镇西边有坊市,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五花八门的杂货应有尽有。

        得知陈平安一行人要去购置游学所需物品,程升就主动提出担任向导,说是能够免去许多麻烦,至少那些商家不敢漫天要价。

        陈平安望向来过一次红烛镇的阿良,对方点点头,说他只对河两岸风光比较熟,没去过坊市。

        程升望向阿良,两个老男人会心一笑。

        敷水湾近百艘大小画舫每晚都会驶出,沿着河水进入红烛镇,兜一圈后返回。

        其间不断有男子登上那些画舫,既买醉也买笑。

        在红烛镇,敷水湾船家女和其他青楼女虽然皆为大骊贱籍,但前者一向是京城教坊司直接负责户牒管理,就连身为一方父母官的县令都没有资格将她们的身份由贱转良。

        所以红烛镇一直有传闻,敷水湾那五姓的祖先曾是神水王朝的皇室子弟和功勋世族。

        在程升的带领下,陈平安他们去往小镇西边的集市。

        得知红烛镇乘船南下两百余里,沿途都有城镇驿站可以补给,陈平安就没有过多购买大米、腌肉等食物,只是在一家药铺添置了诸多药膏药材以应付风寒中暑、跌打损伤一类的小病小灾。

        到了付账的时候,陈平安才知道这里与家乡小镇差不多,一整颗银锭是稀罕物,所以将那两锭雪花纹银折算成了大骊通用铜钱——天华元宝。

        因为手上是品相最好的银子,仅是溢价就高达两百文钱,这让陈平安很是感激铁匠铺子的那位秀秀姑娘。

        因为有程升在旁,一切顺风顺水。

        在郡县小镇,还真别把胥吏不当官,尤其是程升这种一年到头经常跟豪绅巨贾、羁旅官员打交道的,在小镇百姓眼中,那就是手眼通天的大人物了。

        所以陈平安他们走入的每间铺子里的人,全部殷勤地喊着“程大人”,恨不得将这位驿丞大人当菩萨供奉起来。

        一路上,李槐拘谨得很,只敢躲在阿良背后探头探脑。

        阿良打趣他是胆子小,只会窝里横。

        李槐刚扯开嗓门要跟阿良骂战三百回合,可一看到四周投来的好奇的视线,就立即耷拉着脑袋,病恹恹地跟在阿良身后,把阿良乐得不行,时不时就一巴掌拍在李槐脑袋上。

        李槐敢怒不敢言,憋屈得很。

        林守一依旧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冷淡模样,估计他走在京城御道上也是这个德行。

        唯独李宝瓶背着她那个碧绿竹箱,螃蟹横行似的,仰着脑袋挺起胸膛,恨不得路边随便拉上一个人就告诉他,自己的小书箱是小师叔亲手做的。

        坊市由两条南北向的大街构成,逛完了观山街,陈平安他们就要穿过巷子,去往下一条观水街,结果路过巷子里一间生意冷清的书铺时,陈平安停下了脚步,跟程升打了声招呼后,对李宝瓶三人笑道:“一人可以买一本书。再贵也没问题,只要我们买得起。”

        店铺很小,店门宽不过两丈,走入之后,左右就是两排高高的书墙。

        店铺最里边,一个身穿黑色长衫的年轻人坐在小竹椅上,跷着二郎腿闭目养神,手拿一把折扇,轻轻敲打手心,哼着小曲。

        他有一张英俊阴柔的出彩脸庞,没有之前那些店铺商贾的铜臭气。

        朱鹿第一眼看到后,愣了愣,大概是没想到会在红烛镇的市井坊间遇到气质如此脱俗的风流人物。

        就连朱河都一肚子狐疑:此人该不会是家道中落的豪阀子弟吧?

        比起自家那两位公子半点不差。

        年轻人没有睁眼,懒洋洋道:“店内书籍一概不还价,回头是买赚了还是买亏了,全凭各位客人的眼力。”

        程升轻声跟朱河道:“这间铺子在我们红烛镇小有名气,途经此地的读书人大多喜欢来这里逛一次。只是这位店主脾气古怪,性情清高,不谙庶务,所售书籍全部远远高于市面价格,而且谁敢开口还价,他就敢当场撵人。曾经有一位微服私访的户部官老爷相中了一本标价三百两银子的什么孤本,不过是还价五十两银子就被赶出了铺子,半点颜面也不留,气得他差点让县衙封了这间小铺子,后来估计是觉着传出去名声不好听,才让这铺子躲过一劫。”

        朱河心中了然,此人多是个不谙世事的腐儒,是自家二公子最喜欢讥讽的那种人,称他们“平时袖手谈心性,临危一死报君王”。

        二公子还笑着说不出两百年,大骊也会如此,所以朱河对于外边的读书人一向观感不佳。

        经过红烛镇的这条驿路,是大骊南方边境通往京城的三条主要驿路之一,小富小贵的商贾仕宦若是北上大骊京城在内的重镇大城,多选此路,因为其余两条驿路虽然更为宽阔,但是几乎每一座沿途驿站都拥挤不堪,没有足够分量的官府勘合、兵家火牌,别说下榻,就是大门都别想进去,每年都有很多不谙此道的官员豪绅因此丢尽脸面。

        进京赶考的南方士子由于尚未有官身,同样喜欢拣选这条驿路。他们往往是三三两两结伴而行,既可相互照应,也能一同探幽访仙。

        而贬谪南方的官员,抑郁不得志,喜欢题诗于驿站、旅舍的墙壁,也喜欢走这条南下之路。

        一来二去,红烛镇的枕头驿墙壁上便写满了文人骚客发牢骚的羁旅诗词。

        李宝瓶仰着脑袋开始找书,这里瞄一眼那里瞥一眼,全看心情。

        偶尔抽出一本书,随便翻开几页,不感兴趣就放回去。

        小姑娘最后找到一本山水游记,标价三百文钱,有些心疼,可又实在喜欢,便转头望向小师叔,陈平安笑着点点头。

        林守一的视线在书墙上缓缓掠过,最后看中一本不署撰写人的风水书,标价四百文钱。林守一望向陈平安,后者依然点头。

        李槐进了店铺后,立即恢复顽劣本性,就跟脱缰野马差不多。

        他年纪最小个子最矮,死活要坐在阿良肩膀上挑书,阿良答应了,但是扬言李槐如果不选中一本,等下出了铺子,就把他一个人丢在大街上。

        李槐硬着头皮挑了一本最高处的崭新书籍,一看价格,九两二钱,吓得他鬼鬼祟祟就要将书丢回去,只是手忙脚乱,那本书没被成功塞回书架,反而掉在了地上。

        轻敲折扇的年轻店主睁开眼睛,看着那本摔落地面的书籍,没好气道:“买定离手,一本最新版的《断水大崖》,九两二钱。”

        李槐根本不敢跟陌生人还嘴,只得哭丧着脸,小心翼翼望向陈平安。后者问道:“买了会不会看?”

        李槐使劲点头,陈平安便也笑着点头道:“那就买了。”

        阿良问道:“陈平安,你自己不买一本?”

        正在掏钱的陈平安连忙摇头道:“我字还没认全,买书做什么。”

        朱河转头问自己女儿:“有想要的书吗?”

        朱鹿始终站在店门口不挪步,斜瞥一眼书墙,摇了摇头。

        用一支乌木簪子束发的年轻店主站起身准备收钱,视线掠过李宝瓶和林守一,最终望向那个怯生生捧着《断水大崖》的孩子,笑意玩味。

        阿良咧嘴一笑。

        离开书铺,走向观水街,朱河心神一动,回头望去,发现那名相貌不俗的年轻人斜靠门柱,正在目送他们离去,看到朱河后,那人还笑着点头致意。

        朱河转过头,皱了皱眉,出了小巷后,快步走到阿良身边:“前辈,那书铺主人是不是有古怪?”

        阿良扶了扶斗笠,说了句货真价实的古怪话:“相比这个家伙,真正的麻烦还在后头,不过跟你们没关系。”

        冲澹江水流最为湍急,多暗礁险滩,有奇景蜚声朝野,其中一段河流,大小石柱多突出水面,被誉为雨后春笋,只有一叶扁舟能够穿梭于石林间隙,大船难渡,哪怕是在河畔长大、熟悉水性的舟子船夫也不敢轻易乘舟下水,除非是慕名而来的文人雅士花重金雇用才会出行,所以又有白纸小舟铁艄公一说。

        每年都会有船夫和外乡人丧命于冲澹江这段石林水路,只是今夜暮色里的冲澹江,游人不少。

        汹涌的江水冲击着一根根出水石柱,有个袒胸露腹的汉子坐在一根石柱顶端,轻轻将一只空荡荡的酒壶丢入江中,身边则还有三只尚未打开的酒壶。

        远处,有一粒红光愈来愈近,原来是一个佝偻老人手提一盏大红灯笼,以石柱为涉水之阶,蜻蜓点水,长掠而来。

        骤然之间,一道雄壮身影从天而降,踩在一根石柱顶端,脚下坚石不堪重负,瞬间化作齑粉,他便顺势站在江水之中。

        另一名中人之姿的妇人也在江水之中逆流而上,闲庭信步。

        她头顶三尺悬浮着拳头大小的雪白珠子,映照得江底亮如白昼。

        妇人慵懒无聊道:“足足走了一百多里水路,半件宝贝也捡不着啊,谁跟我说冲澹江底下有花头来着?”

        石柱顶端坐着喝酒的男人看了眼水底,淡然道:“大人已经在红烛镇了。”

        佝偻老人晃着鲜红灯笼,嗓音沙哑笑道:“大人竟然亲自出马了?那还需要我们四个做什么,端板凳看戏啊?”

        男人喝了口酒,沉声道:“希望如此吧。”

        逛过了观水街,该买的物件都已购置妥当,陈平安准备打道回府。不料阿良提议要乘舟夜游冲澹江,响应者寥寥,只有林守一点头答应。

        陈平安倒是不介意放完东西后去见识见识那段险滩,但是李宝瓶扯了扯他的袖子,他心领神会,掂量了一下钱袋,零散的铜钱足够买下糖葫芦。

        朱鹿拉着朱河去逛兵器铺子。李槐嚷着肚子饿,阿良就让程升带他返回枕头驿吃夜宵。一行人就此分道扬镳。

        林守一与阿良并肩而行,轻声问道:“前辈说李槐最有福缘,那本貌似崭新刻就的《断水大崖》是不是最值钱?”

        阿良轻轻点头:“只是看着新而已,有些年头了,书上写的东西不值钱,乱七八糟的水法修行,故意用来误人子弟的。但是书籍材质比较珍贵,存放个几百年都不会有虫蛀。”阿良摘下小葫芦,灌了口酒,“而且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这本书里已经生出了几只蠹鱼。当然,你们肉眼是见不到的。此物属于世间精魅之一,极其细微,游弋于字里行间,恰似江河活鱼。蠹鱼以书本文字蕴含的精气神作为饵料,长成之后,最大不过发丝粗细。世间蠹鱼种类繁多,那本书里的品种普通,可若是卖给喜好猎奇的达官显贵,怎么都该有个三千两银子吧,所以是那家书铺最值钱的几本书之一。”

        林守一听得咂舌不已。连瞧都瞧不见的蠹鱼转手就能赚到三千两白银,难道小镇以外的世道,钱才是最不值钱的?

        阿良像是看穿了他的想法,笑道:“等你以后真正踏足修行,就会明白市井百姓眼中的黄金白银,任你堆积成山,开销起来,不过弹指一挥间的事情,说没就没了。话说回来,既然必须花钱如流水,就说明俗不可耐的黄白之物反而是顶值钱的。”

        林守一点点头。阿良笑道:“跟陈平安说这些,他就未必懂。”

        林守一摇头道:“事关钱财,他肯定懂。”

        阿良哈哈大笑,带着林守一来到红烛镇河畔。

        此处人声鼎沸,林守一习惯了家乡小镇夜间的冷清,有些不适应,尤其是每次呼吸仿佛都能嗅到脂粉气,一开始会觉得香气扑鼻,可闻多了,就觉得有些腻人。

        河水两岸全是厚重的青石板路,许多美艳女子斜倚路旁高楼栏杆,露出白藕似的粉嫩胳膊,面容在一连串灯笼的映照下显得愈发妖冶动人。

        大小不一的画舫沿两岸缓行,垂挂竹帘,两名女子分坐于小船首尾,外加一人划船。

        比起青楼女的恣意姿态,那些船家女虽然也是穿着暴露,只是神态间多了几分娴静。

        时不时一些高楼女子还会讥讽谩骂那些争生意的船家女,并丢掷蔬果。

        后者习以为常,多不计较,除非被当场砸中,否则极少起身与之怒目对骂。

        一旦船家女与青楼女起了冲突,必然惹来一阵男子齐声叫好,唯恐天下不乱。

        林守一有些头皮发麻:“阿良前辈,我们不是要去冲澹江赏景吗?”

        阿良耍无赖道:“既然是三江汇流,那么这里当然也算冲澹江。”

        林守一无言以对。

        阿良蹲在河边,望着咫尺之外缓缓行驶而过的一艘艘画舫,每次有船家女暗送秋波,或是用软软糯糯的言语打招呼,他都会默默喝一口酒,自顾自碎碎念。

        林守一蹲下身,竖起耳朵偷听,断断续续听到什么守身如玉、正人君子、色字头上一把刀等,这让林守一忍俊不禁:得嘞,敢情阿良前辈比自己好不到哪里去。

        阿良稍稍转头,望向不远处的一艘小画舫。

        一名姿色平平的妇人坐在船头大大方方环顾四周,不像做皮肉生意的女子,反而像是夜游的豪门贵妇,倒是妇人身后划船的二八少女容颜娇艳。

        阿良站起身,等到这艘画舫临近,猛然掏出一枚扎眼的金锭:“够不够?”

        妇人笑意柔和,不点头不摇头,划船的少女则眼神发直,恨不得替妇人接下这桩买卖。

        妇人眼神绕过阿良,伸出手指点了点林守一:“这位小少爷,你可以独自登船。”

        阿良迅速收起金锭:“这小子是穷光蛋,没钱!身无分文!”

        妇人柔声道:“我可以不收他银子。”

        少女顺着妇人手指的方向,看到了一个满脸涨红的少年郎,唇红齿白,风度翩翩,一看就是个读书种子,她亦是羞赧一笑。

        可怜有钱也花不出去的阿良被晾在一边,满脸匪夷所思,心想这婆娘是眼瞎还是胃口刁钻,竟然看不中如自己这般英俊潇洒且值当打之年的汉子,反而相中了瘦竹竿似的林守一?

        要是按照这个调调,把更瘦的陈平安拎过来,她还不得倒贴银子?

        阿良喃喃道:“伤感情了啊。”

        妇人笑望向林守一,不知为何,平平姿色的她竟有几分狐媚意味:“不上船吗?”

        林守一摇摇头。

        阿良坐在台阶上喝了口闷酒:“小子,赶紧登船吧,大不了以后就是没葫芦酒喝而已。天底下有什么酒的滋味比得过花酒?你可千万别错过啊。”

        林守一纹丝不动,朝阿良的背影翻了个白眼。

        后边的同行已经开始催促,画舫只得继续前行。

        妇人犹然转头,对林守一回眸一笑。林守一无动于衷,冷冷与她对视。

        不断有画舫从两人身前游弋而过,环肥燕瘦的船家女,如一幅幅仕女图铺展开来。

        林守一轻声问道:“阿良,你是专程在等她?”

        阿良扶了扶斗笠,摇头笑道:“一时兴起而已,只是想知道这张渔网到底有多大。”

        林守一坐在他身边,大大方方望着那些脂粉女子。

        河畔沿岸青石板路上,有挽着篮子的稚童跑来跑去,一声声叫卖杏花的清脆嗓音,东边响一下,西边起一声。

        朱鹿想给自己挑一把傍身的匕首,希望刀刃锋利的同时,外观也能够好看一些。不承想兵器铺子已然关门,她闷闷地站在门口,一言不发。

        朱河安慰道:“明天再来便是。”

        朱鹿背靠铺子外边的一根拴马桩,抬头望向夜空。

        朱河轻声问道:“有心事?”

        朱鹿摇了摇头。

        朱河又小心问道:“离开棋墩山的最后一段路程,小姐主动要求跟你乘坐同一只山龟,是找你说了什么吗?”

        朱鹿“嗯”了一声,无精打采道:“小姐要我对所有人都客气礼貌一些。”

        朱河松了口气,笑道:“小姐又没有说错,出门在外,是应当和气生财的。”

        朱鹿低声道:“那个阿良也就算了,毕竟来自风雪庙,虽然一点不像我之前想象中的神仙,但神仙就是神仙,再惹人厌,我也能忍。可那林守一和李槐算什么,不过仗着跟小姐是几年同窗,就一点不把自己当外人。一个贱婢所生的私生子、一个窝囊废的儿子,凭什么跟我们小姐平起平坐?尤其是那个……”

        见她不愿继续说下去,朱河接过话:“陈平安?”

        朱鹿抿起嘴唇。

        朱河叹了口气:“这里没外人,爹接下来说的话,可能有点不中听……”

        朱鹿蓦然神采焕发,打断朱河的话:“爹,公子在寄给小姐的那封家书后边,专门给我写了好些篇幅的随笔,公子的行书和楷书越来越炉火纯青了。他说了他亲自随人追杀一伙马贼的跌宕境遇,说认识了一位陈氏上柱国的嫡长孙,还说了那太平火的景象,说大骊京城无奇不有,大街上竟然有人骑乘着蛇蟒、仙鹤招摇过市,而京城百姓早就见怪不怪了。公子还说大骊京城的皇城北门左右各有一尊活着的金甲门神,据说是一座道家宗门赠送给大骊的开国之礼,身高有四五丈呢。爹,您说好玩不好玩?”

        朱河无奈道:“称呼二公子,稳妥一些。”

        朱鹿笑逐颜开:“大公子又不在,何况大公子那么憨厚,就算听到了也不会生气。”

        朱河轻喝道:“不得无礼!”

        朱鹿眉眼低敛,睫毛微动,而后小声道:“公子……嗯,是二公子曾经对我们这些下人说过,命好的人,躺着也能享福;命不好的人,来这世上走一遭,就是来遭罪的。李槐命好,林守一命也好,成了山崖书院的学生,以后多半会扬名立万。退一步说,做个腰缠万贯的富家翁,绰绰有余。”少女缓缓抬起头,“那个陈平安的命其实也不差的,至少他不用喊别人小姐、公子。”

        朱河有些不敢正视女儿的视线。家生子,之所以是家生子,在于打从娘胎起就是了。他欲言又止。

        朱鹿眼神坚毅,语气坚定道:“爹,没有关系。二公子说了,到了大骊京城,有的是法子脱离贱籍。况且大骊边境军伍愿意招收女武夫,若是攒够了军功,说不定还能成为诰命夫人呢。”

        朱河看着眼前这个别样神采的少女,有些陌生,又有些欣慰,点头道:“到时候我们父女二人一起投军便是,还能有个照应。二公子如今在京城站稳脚跟,争取让他帮我们选一支好一点的边军,恶仗不至于太多,战功别太难获得。总之在脱离贱籍之前,不可辱没我们龙泉李家的家风,以后哪怕真的自立门户了,也要对李家心怀感恩……”

        朱鹿笑了起来,快步上前,挽住朱河的胳膊,拉着他一起返回枕头驿,调侃道:“知道啦知道啦,爹您什么时候话这么多了。”

        朱河揉了揉女儿的脑袋,犹豫片刻,仍是决定说出口:“有机会,跟陈平安说声对不起。棋墩山山巅一战,不管初衷是什么,一件事情做错了就是做错了,那么该道歉就要道歉,该弥补就得弥补。”

        朱鹿沉默片刻,兴许是今晚心情绝佳的缘故,笑容灿烂道:“好的!”

        红烛镇依循大骊礼制,设有文武两庙,即规模不小的文昌阁和武圣庙,分别供奉着一尊手捧玉笏的文官神像和一尊披甲悬剑、脚踩狸猫的武将神像。

        红烛镇两庙建在城南,双方相隔不远,五六百步而已。

        夜色深沉,两尊神像几乎同时摇晃起来,身上灰尘簌簌落下,一阵阵淡金色涟漪在神像表面荡起。

        与此同时,绣花江和玉液江两岸江神祠里的两尊泥塑金身神像亦是差不多的光景。

        红烛镇北方的棋墩山一脉,一个袒胸露腹的男子手里拎着酒壶,腰间还悬挂着三只酒壶,虽然满身酒气醉醺醺,脚步踉跄,但是每一步跨出都长达五六丈,行走山路如履平地。

        他很快来到棋墩山的山巅石坪,打了个酒嗝,重重一跺脚。

        棋墩山土地爷魏檗出现在不远处。

        汉子瞥了眼手持绿竹杖的俊美青年,笑道:“可喜可贺,总算打破了身上的那道术法禁锢,恢复土地真身不说,还有望自成山神,看来最近得到了天大的机缘。”

        魏檗脸色阴沉:“有话直说。”

        汉子抹了抹嘴,直截了当问道:“那个叫阿良的,有多强?”

        魏檗沉默不语。

        汉子淡然道:“事关重大,我没心情更没时间跟你耗,你不开口,我就打烂你的金身,让你连死灰复燃的机会都没有。”

        魏檗问道:“在回答之前,我能否知道缘由?”

        汉子点头道:“那人杀了我们大骊两名顶尖死士——武夫第七境的李侯和练气士第八境的胡英麟,此二人皆是那位娘娘麾下竹叶亭的甲字高手。陛下得知消息后很不高兴,觉得此人破坏规矩在先,因此大骊要跟他讨要一个说法。”

        魏檗心情沉重。

        汉子语气森森,冷笑道:“劝你别掺和,能把自己摘干净是最好,摘不干净的话,说不定就要再去冲澹江洗回澡了。可是我敢确定,这次再不会有人愿意拼着魂飞魄散的危险,仍要帮你从江底捞起碎片,一块一块拼凑起金身,最后偷偷给你带回棋墩山。对吧,神水王朝的北岳正神?”

        魏檗惨然一笑。

        大骊边境的野夫关城门大开,为数不多的驻城轻骑罕见地选择夜行军,虽然不过千骑,但是当整齐的战马铁蹄踩踏在地面上的时候,大地仍是为之震动,如密集急促的擂鼓声,让人热血沸腾。

        驿路旁边,一骑武将勒缰停马于旁,脸色凝重。

        一名脸上疤痕狰狞的年轻副将快马赶至,放缓马蹄后,与主将并肩,轻声问道:“韩将军,这趟北上奔袭意图为何?我大骊野夫关以北广袤版图,怎么可能会有大股马贼流寇?再者,就算出现,也轮不到咱们这支骑军出马吧?”

        身材敦实的主将嗓音低沉:“不该问的就别问。”

        年轻副将咧咧嘴,果真不再追问。

        主将犹豫了一下,大概是自己也憋得有些难受,斟酌一番后,小声道:“不但是我们野夫关这点兵马,南方边境的所有关隘军镇都抽调出了将近半数的主力野战轻骑,在今夜全部倾巢出动。”

        年轻副将愣了一下:“四年一轮的春搜夏苗秋狝冬狩?可时候不对啊,咱们去年才参与的春搜,今年就算有这等规模的大演武,也该是放在夏季才对。”

        主将下意识摸了摸胯下坐骑的柔顺马鬃,道:“到达临时驻地后,朝廷兵部自会有下一步指令下达,咱们不用胡思乱想了。”

        红烛镇往西两百多里,江面辽阔的绣花江上游地带,水中央有一座小孤山,被当地百姓粗鄙地称为馒头山。

        山上有一座孤零零的土地庙,香火不绝,相传极其灵验,求子得子,求财得财,远近闻名,是文人骚客必须泛舟游览的形胜之地。

        可是本地百姓几乎从不来此祭拜烧香。

        暮春夜色肃杀清冷,江水滚滚逝去,浪花四溅。

        江水中有一条三尺长短的青色鲤鱼飞快地从岸边游向小孤山,出奇之处在于它的背脊之上坐着一个朱衣童子,不过巴掌高度,双手使劲攥紧青鲤的两根鱼须,好似骑士拉住缰绳。

        朱衣童子随着鲤鱼和江水起起伏伏,浑身湿透,脸色苍白,骂骂咧咧。

        青鲤游到了岸边,骤然停下,直接把朱衣童子给甩到了岸上。

        小家伙打了一连串滚,灰头土脸,对着江水里晃晃悠悠返回对岸的那条青色鲤鱼破口大骂:“上梁不正下梁歪,你家主子是个骚婆娘……”

        鲤鱼猛然转身,死死盯住岸上的朱衣童子。后者吓得屁滚尿流,撂下一句“好男不跟女斗”,往土地庙飞快跑去。

        小庙未关门,小家伙好不容易爬过门槛,翻身落地后,抬头对着那尊掉漆严重的滑稽泥像叉腰怒喊道:“大爷差点淹死在江水里,你还不赶快跪下领旨?信不信大爷治你一个大不敬之罪,把你的脑袋咔嚓一下?”

        砰然一声响,朱衣童子被人一脚当石子踢出土地庙。

        有个五短身材的汉子一屁股坐在门槛上,骂骂咧咧道:“你一个这破庙里诞生的香火童子,还敢跟大爷我自称大爷?”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那朱衣童子气喘吁吁地一路跑回来,艰辛地爬上门槛坐着,龇牙咧嘴,眼神哀怨。

        汉子皱眉问道:“什么事情?”

        小家伙嘀咕道:“有点饿。”

        汉子抬起手臂作势要打,朱衣童子抱住脑袋,嚷嚷道:“我刚从城里城隍阁那边偷听来的消息,说是朝廷礼部和钦天监下了两道秘密旨意,要求红烛镇四周千里之地的一切山水神灵全部就地待命,不得擅离职守,不得闭关,必须随叫随到,若是点卯之时无法准时出现,斩立决!你大爷的,要不是我给你递消息,就你那惫懒性子,早就给人借刀杀人……哦,忘了你不是人……”

        小家伙这次是被一巴掌打得摔进土地庙内的。

        汉子站起身,望向红烛镇方向,神情肃穆,不忘提醒道:“香炉里给你留了点伙食,记得省着点吃。”

        “算你有点良心。真不知道你是怎么混的,不仅是一州之内在土地庙任职时间最长的可怜蛋,而且跟同僚们的关系也差。这就算了,连绣花江里那些个虾兵蟹将都敢不把你放在眼里,你说我怎么就这么倒霉,在你的炉子里生出来?唉,下辈子应该找个好一点的炉子投胎的……”朱衣童子嘴上不断埋怨着,可不耽误他熟门熟路地爬上香案,一头扑入零零散散插有七八支香的黄铜香炉。

        返回枕头驿的路上,程升发现身旁的孩子一下子咬牙切齿,一下子长吁短叹,像是在做一个生死攸关的抉择。

        李槐终于停下脚步,鼓起勇气问道:“老程,我身上有三十文钱,能不能去先前的书铺买本书?那儿最便宜的书是多少钱?还能不能给我剩下点?”这些是李槐偷偷攒下的所有余粮了,大半是从舅舅家偷出来的,小半是姐姐李柳的私房钱。

        程升有些哭笑不得,思量一番后,认真回答道:“难。那间铺子的书是我们红烛镇公认的不实惠,若非爱好搜罗善本孤本的读书人,一般没有人去那边买书。你要是真想买书,我知道东边有两间大书坊,儒家经典、诸子文集、志怪小说皆有,在那儿我还能帮你还价。”

        一根筋的孩子摇头道:“不行,就得是方才的书铺!”

        之前在书铺,那个一年到头穿草鞋的穷酸家伙既不是打肿脸充胖子地二话不说就买下一本将近十两银子的破书,也不是不愿为他花费这么多银子就当场拒绝,而是问他会不会看那本书,这让李槐很意外。

        虽然当时他说会看,事实上买下之后,看当然会看,随手翻阅打发时间而已,他对这本《断水大崖》其实没太大兴趣。

        但是有人愿意为自己掏出十两银子,这让李槐觉得很开心。

        李槐不傻。别人对他是好是坏,他心知肚明。

        一双双草鞋,还未打造好的书箱,加上这本《断水大崖》,欠了人家这么多,所以李槐觉得要是不为陈平安做点什么,自己会过意不去,心里堵得慌。

        其实李槐不喜欢朱鹿,甚至连患难与共的林守一也不怎么喜欢,反而觉得在学塾就经常欺负自己的李宝瓶还不错。

        他最喜欢的是吊儿郎当的阿良,至于那个来自泥瓶巷的穷光蛋,李槐有些怕他。

        此时,程升低头看着满脸认真的孩子,心想,不愧是那家伙所谓的仙人资质,有些事情确实福至心灵。

        他忍住笑,想着刚好顺水推舟,能够帮这孩子一把,指不定就结下一桩天大的香火情。

        所谓与人为善,事实上与一千个凡夫俗子为善远远不如与一位仙人结下善缘,这是他亲眼所见、亲耳所闻,千真万确。

        程升带着李槐走向两街之间的小巷,那个年轻店主正坐在门槛上望向他们,满脸笑意,好像就是在等待他们的到来。

        就在此时,小巷另一端走来一个手提灯笼的佝偻老人,与李槐二人相向而行。

        年轻店主缓缓起身,对程升摆摆手:“今天书铺关门打烊,回头再带这孩子来。”

        程升二话不说,拉着李槐掉头就走。

        年轻店主在确定二人离开小巷后,便不复见之前的恬淡闲适,略显恭敬局促,抱拳轻声道:“冲澹江李锦,拜见郎中大人。”

        老人点了点头,径直跨过书铺门槛,李锦紧随其后。

        老人随手将灯笼握柄插入书墙高处的书籍底端,转头看着面如冠玉的年轻人,感慨道:“四十年前你我初次见面时你就是这般容颜,如今再见,依然如此,羡煞旁人啊。”

        李锦握紧折扇,微笑道:“对我们这些异类而言,能够生而为人,才是天大的幸事。”

        老人点点头,并未反驳。

        李锦好奇地问道:“那拨人能够住在枕头驿,是大人的安排?”

        见老人默不作声,李锦识趣地不再询问。

        他在百年前开了这间小书铺,冷眼看世事,见多了人情世故和宦海风波,对于大骊官场并不陌生,想要在枕头驿腾出这么多甲乙驿舍来,差不多该是六部侍郎的本事了。

        当然,三位郎中除外。

        大骊朝廷六部衙门尚书、侍郎之下,郎中为各司主官,员外郎为副官。

        虽官职不显,但其中三司郎中的权柄之大超乎想象。

        这便是吏部考功司、兵部武选司以及礼部祠祭清吏司。这三司主官可谓位卑权重,朝野瞩目,一旦外放地方,必然破格提为封疆大吏。

        一位职掌王朝所有四品以下地方官员的升迁考察;一位负责为王朝军方筛选、审核武人升迁,尤其还掌握着江湖人士的招安大权;一位具体负责一国祭祀大典,许多时候君王都要问策于此人,而此人往往是儒家学宫、书院出身。

        眼前这位貌不惊人的老人,正是其中之一。

        李锦在四十年前作为这间书铺的主人曾经赠予一名进京赶考的寒酸士子两本典籍,没有想到之后那名寒士一路升迁,成了大骊礼部祠祭清吏司的郎中,清贵且权重。

        但是对不在庙堂远在江湖的李锦而言,礼部祠祭清吏司还有另外一层意义——据说许多京城官员连这座小衙门的门都找不到,它却暗中掌管着天下山水正神的筛选评定,虽无最终的勘定权,却有至关重要的举荐权。

        李锦通过路过红烛镇的官宦商贾得知老人坐上这个位置后,寄去数封书信,无一不是泥牛入海,杳无音信。

        李锦不敢造次,只得遗憾作罢。

        他百年来苦心孤诣,竭力谋求冲澹江江水正神的位置,用了许多门路香火,全部无功而返。

        老人突然说道:“冲澹江之所以不设江神之位,你应该是知晓缘由的,所以你悄悄寄去我府上的书信,我只当没有看到,并非不愿帮忙,而是实在有心无力。”

        李锦笑容苦涩,点头道:“理解。只要皇帝陛下不点头,恐怕礼部尚书开口发话都不顶用。”

        老人笑了,凝视着眼前这个年轻人。

        每过二三十年,此人就会更换脸皮容貌。

        老人眯眼道:“但是现在有个机会摆在你面前,就看你敢不敢争取了。”

        李锦没有流露出激动神色,反问道:“听说曾是骊珠洞天的龙泉县境内,大骊皇帝敕封了一位龙须河河神和一位铁符江江神,披云山、点灯山和落魄山则各自敕封了一位山神。一次性给出三山两水总计五个席位,这就已经用掉了皇帝陛下的许多家底,怎么可能在这个快要捉襟见肘的时候,再对冲澹江丢出一个宝贵名额?”

        老人笑道:“放心,不是什么针对你的阴谋,说句难听的,你还不至于让我亲自出马。”

        李锦起先有些羞恼,随即又有了寄人篱下的无奈之感,不再说话。

        老人收敛笑意,道:“以红烛镇为中心,方圆千里之内,所有大骊朝廷敕封的山水正神以及候补的土地、河婆,近期全部需要待命,随时准备参与一场围剿。除此之外,包括大骊野夫关在内的南方边镇出动了大量精锐骑军,撒出了不计其数的斥候侦骑。至于你,若非当年那点赠书的情分,我绝不会将这个消息告知于你。有你没你,毫无差别。”

        李锦被震撼得无以复加:“在大骊境内摆出这么大的阵仗,到底是在围剿什么?”

        老人直言相告:“一个人。”

        李锦望向老人的眼眸,见他不似作伪,缓缓问道:“郎中大人需要我做什么?”

        老人笑道:“一点力所能及的小事情,只需要帮忙盯住一个刚到红烛镇的男人。我知道走出冲澹江后两百余年,你在红烛镇上经营得很好,比城隍他们更熟悉水路,比两位江神又更熟悉小镇的风吹草动。而且如果京城档案没有记录错误的话,你豢养有几尾珍稀的青冥鱼,来自古书,最适合小范围内侦察、传递消息。”

        李锦脸色不太好看。老人讥讽道:“放宽心,青冥鱼确实百年一遇,可我还不至于下作到见财起意的地步。”

        李锦自嘲笑道:“是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不知那人是?”

        老人缓缓答道:“一个戴斗笠的汉子,腰间别有一只银白色小葫芦,身边跟着一群孩子。那些孩子来自曾经的骊珠洞天,如今的龙泉县城。至于汉子的真实身份,大骊谍报尚未获悉。”

        李锦瞠目结舌:“那人之前来过我这铺子。”

        见老人目光如电,李锦又小心道:“巧合而已。”

        老人摆摆手,叮嘱道:“无所谓了。从现在起,切记不要露出马脚,哪怕无功,也好过有过。如果因为你的纰漏不小心打草惊蛇,你也不用担心,因为你那个时候肯定已经死了,那个人不杀你,我也会亲自动手。但是如果这件事情成了,我不敢保证你成为冲澹江江神,但是我可以让皇帝陛下先记住你的名字。”

        李锦自嘲道:“这算不算简在帝心?”

        老人停下随手抽书翻阅的动作,转头问道:“怎么,不愿意?”

        李锦哈哈笑道:“富贵险中求,更何况又不需要我亲自陷阵,稳赚不赔的买卖,做了!”他打了一个响指,肩头附近浮现出两条尾巴极其纤长的玲珑小鱼。

        它们与他神意相通,鱼目所见,即是李锦目之所及。

        它们摇曳长尾,瞬间消失。

        老人离去之前,笑着感慨道:“你铺子里的书,价格还是这么贵啊。”

        李锦只有在这一刻,才觉得老人依稀有几分当初那名年轻寒士的风采。

        老人取回灯笼,离开铺子,走出小巷。拐角处站着一个双臂环胸的魁梧男子,两人并肩而行,后者问道:“就不怕画蛇添足?”

        老人随意道:“其实这场围猎,收网到了这个地步,那李锦就算突然失心疯,跑到那个叫阿良的男人面前说破一切真相,都无关紧要了。”

        男人没好气道:“归根结底,还是要还他当年的赠书人情?”

        老人笑眯双眼,流露出几分自负,轻声道:“我欠下的人情,多少还是值点钱的嘛。”

        朱鹿说要吃糖葫芦,朱河虽然有些好奇自家闺女怎么突然喜欢上了甜食,可这点要求根本算不得什么,就带着朱鹿一起去找摊子。

        有扛着一大串糖葫芦的小贩走街串巷大声吆喝,朱河不喜此物,朱鹿却一口气买下三串。

        朱河有些疑惑,朱鹿笑着说她自己吃一串,其余两串可以给李宝瓶和陈平安。

        朱鹿还说,她想今晚就跟陈平安道歉,好歹跟他说一声对不起才能安心。

        朱河如释重负,开怀至极。

        父女二人回到驿站,得知陈平安和李宝瓶也已经返回。

        朱鹿一串糖葫芦还未吃完,挑了甲等驿舍后边的院子,让父亲帮她给陈平安捎句话,说跟陈平安约在那里见面。

        朱河大步离去,心里有些好笑:这丫头脸皮子也太薄了些,跟人低头认个错而已,有什么丢人的。

        没过多久,陈平安出现在彩绘廊道那一头,看到坐在另一端长椅上的朱鹿后,微微加快步伐。

        朱鹿身侧的长椅上散落着十五六颗糖葫芦,她笑着站起身,双手放在身后,姿态看似娇憨,向陈平安走去。

        陈平安看着她走来,脚步轻盈,走在灯火朦胧的廊道上,像夜色里的年幼麋鹿。

        朱鹿再没有平时的颐指气使,仿佛一个邻家少女,巧笑盼兮。

        陈平安有些不敢置信,放慢脚步,瞪大眼睛凝视着那张有些陌生的清秀脸庞。

        朱鹿从背后抽出左手,朝陈平安挥了挥,边走边道:“陈平安,棋墩山石坪上的事情,我爹希望我能够跟你说一声……”

        五步之隔,二境巅峰修为的少女猛然发力前冲,刹那之间就来到了陈平安身前。

        朱鹿脸庞上带着狰狞、愤怒和快意、解脱之色,复杂至极;陈平安的眼神除了黯然之外,更多的是凌厉,视线中带着那种用斩龙台磨砺出来的柴刀锋芒。

        朱鹿左手一拳直击陈平安额头,此举作为障眼法,她甚至故意稍稍放慢了出拳速度。

        真正的杀手锏在右手,她手握三根锋利竹签,直直捅向陈平安的心窝。

        她之前未曾说完的那句话也顺势脱口而出:“对不起!”

        此刻少女哪有什么娇憨神态,唯有狠厉。

        但是下一刻,朱鹿满脸惊愕,心知不妙,就要后撤。

        陈平安右手迅猛抬起,不但格挡掉少女的左拳,还借着她胆敢示敌以弱的机会,手臂顺势向前,一把掐住朱鹿的脖子。

        与此同时,他的左手死死握住朱鹿暗藏杀机的右手手腕,向外一扯,不让三支糖葫芦竹签刺中自己的心窝。

        攥紧她脖子的手骤然发力,将她往自己这边一扯,一记膝撞狠狠撞在朱鹿腹部,势大力沉,撞得她差点吐出胆汁苦水,身躯情不自禁地弯曲起来,整个人顿时失去了战力。

        陈平安没有掉以轻心,犹不罢休,当头一锤猛敲下去,以额头撞额头。

        朱鹿踉跄后退。

        陈平安一脚蹬去,朱鹿如断线风筝般重重摔在两丈之外的廊道青石板地面上,挣扎了两次仍是无法起身,嘴角渗出血丝,面如金纸,花容惨淡。

        一气呵成,毫不留情。

        朱鹿用手肘抵住地面,忍住撕心裂肺的疼痛,竭力让身躯向后倒退,尽量远离那个草鞋少年,哪怕多出一寸一尺也好。

        陈平安环顾四周,见并无异样,这才走向战力几无的狼狈少女,浑身肌肉紧绷,依然小心谨慎。

        朱鹿陷入莫大恐慌,顾不得擦拭嘴角的鲜血,带着哭腔解释道:“不要杀我,陈平安,我只是跟你开一个玩笑。真的,我不骗你,如果我要杀你,我怎么会用这几支糖葫芦竹签?再说了,我为什么要杀你啊……”

        陈平安一针见血道:“之前在观水街分开,你拉上你爹说要逛兵器铺子,是不是想挑选匕首之类容易隐藏在袖口之内的称手兵器?我猜应该是铺子关了吧,所以只好用竹签代替。”

        朱鹿蓦然笑起来,胸膛剧烈起伏,咳嗽得厉害,捂住嘴,猩红鲜血仍是不断从手指缝隙渗出。

        她松开手,仿佛认命一般,仰头望着那个居高临下俯视自己的少年,视线从上往下,最后看到一双粗糙低贱的草鞋。

        朱鹿再次抬起头,好似魔怔失心疯了,不哭反笑,死死盯住越来越靠近自己的少年,沙哑笑道:“没想到你没我想象的那么蠢,但是我很奇怪,你是怎么看出我要杀你的?”她提高嗓音,原本清秀可人的脸庞扭曲而癫狂,“陈平安,在杀我之前,可不可以让我死个明白?”

        陈平安脚步不停,反问道:“为什么?”

        朱鹿刚要尝试着坐起身,就被陈平安一脚踩在额头上,后脑勺重重撞上青石板,嘴里呕出一大口鲜血,彻底放弃了挣扎起身的企图。

        此时她内心深处最大的耻辱便是这样一个穿着草鞋的陋巷少年居然能站着跟自己说话,而自己却只能躺着,连坐起身都成了奢望。

        朱鹿用手背抹去鲜血,笑道:“还记得我家二公子寄给小姐的那封家书吗?我家二公子琴棋书画无所不精,尤其擅长行书,就像二公子的为人性情,潇洒不羁。但是我家二公子在离家赶赴京城之前突然说要学习楷书,因为他说要学会懂得遵守外边世界的规矩,他要开始约束自己的心性了。”

        陈平安蹲下身,掰开她的五指,取出那三支竹签握在自己手心,然后坐在廊道长椅上,面无表情地盯住她,不让她有任何折腾出么蛾子的机会。

        但是显而易见,朱鹿杀他杀得毫不含糊,一点犹豫都没有,可要陈平安反过来杀她杀得心无芥蒂很难,因为这中间夹着那个红棉袄小姑娘,还有性情爽朗的朱河,以及这个什么李家二公子。

        陈平安在看到朱鹿从廊道远远走来的第一眼起,就知道她不怀好意了。

        他的眼力极好,她的隐藏掩饰却远远不够精湛——颤颤巍巍的睫毛,咬住牙根鼓起的腮帮,低敛视线的狠辣——陈平安一目了然。

        但是陈平安怎么都没有想到,她真的会杀人。当她提起那个李家二公子,整个人的气态就摇身一变,看向陈平安的眼神就像是人在看狗。

        “当时小姐在枕头驿跟我第一次提及家书内容,二公子说大骊烽燧点燃的太平火绵延千万里,一直从边关传递到京城。但是小姐并不知道,你们所有人都不知道,二公子在这之前,从未跟我说过这‘边境以太平火向君王报平安’的事情。二公子跟我说了什么趣闻逸事,自我懂事起,就记得一清二楚!”

        “所以我当时就觉得事情不对劲,向小姐索要了那封家书。果不其然,我看出了玄机,这个世上,也只有我朱鹿能够看得出来!”

        陈平安低头看着满脸狂热的少女,一言不发。

        朱鹿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这一刻,她又变成了倨傲自负的李家婢女、初出茅庐的武道天才。

        她继续说道:“然后我仔细看了两遍,只用了两遍,我就找出了正确答案,解开了我家二公子故意留给我的这道谜题!”

        她看着陈平安那张冷漠的黝黑脸庞,嗤笑道:“小姐是心性不定的跳脱孩子,当然领会不到二公子的良苦用心,所以二公子一开始就没把希望寄托在小姐身上,而是选中了我。那封家书洋洋洒洒两千余字,几乎全部以行云流水的行书写就,唯有七个字,是楷书!”少女几乎要笑出眼泪,“大骊上柱国姓氏,陈氏嫡长孙,杀马贼,太平火,报平安,得诰命。那七个字,正是‘杀陈平安得诰命’!”

        书生杀人不用刀。陈平安皱了皱眉头。

        朱鹿捂住绞痛不止的腹部,满头冷汗,可嘴上仍是讥笑道:“是不是连‘诰命’这两个字你都没听过?”

        她挣扎着背靠陈平安对面的长椅,这次陈平安没有阻止她。

        “知道我除了杀你之外,最想做什么事情吗?你不是认识很多字了嘛,我就想把那封家书交到你手上,说不定你还会自惭形秽呢,觉得世间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字。如此好的文采,任你陈平安翻来倒去看十遍百遍也不会知道真正的学问竟然只是那七个字,是不是很好笑?我觉得很好笑,都快要好笑死了!”

        陈平安安安静静坐在长椅上,身边刚好散落着那些糖葫芦,一颗颗无人问津。

        他看着朱鹿,扯了扯嘴角:“如果不是朱河,你今天就真的要好笑‘死’了。”他站起身,缓缓道,“我知道,这些话你其实是说给你爹听的,而且你这次挣扎起身,是为了引诱我对你出手,你要让朱河没有选择的余地,要么我杀你,要么他杀我,对不对?”

        朱鹿脸色阴沉,不再说话。

        朱河不知何时站在了廊道之中,望向两人,双拳紧握,手背青筋暴起,满脸痛苦。一个是自己心爱的闺女,一个是自己欣赏的晚辈。

        朱鹿伸出大拇指,使劲抹掉嘴角的血迹,微微低头,眼睛却盯着草鞋少年。

        她缓缓转头,破天荒脸色平静,对那个熟悉的身影说道:“依我们小姐的脾气,如果知道了这一切,我就算不死也要脱一层皮,这辈子就算是毫无希望了。爹,我求您了,不要心慈手软,趁着阿良还没有回来,赶紧动手!二公子说过,当断不断,反受其乱!”

        陈平安突然转身弯腰,随手捡起一颗糖葫芦,放入嘴里咀嚼起来。

        然后站在廊道中央,与朱河对峙,同时对朱鹿轻声道:“你会死的。”

        朱鹿心一沉。

        她爹和陈平安相距约莫十五步。

        陈平安虽然武道境界不高,但是身形矫健。

        她爹就不应该这么光明正大地出现在那么远的地方。

        生死之争,讲什么高手风范?

        朱鹿扭头朝地上吐出一口血水:“有本事你就试试看。”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