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刘头是个地地道道的乡下人,他家祖祖辈辈都是生活在大山里,原本老刘头也会像他的祖宗们那样,守着大山和自己家那一亩三分地老老实实的过上一辈子,可是最近这几年山里外出打工的小伙子越来越多,而且逢个过年过节的都会往家里邮一些新奇的玩意,羡慕人呐。老刘头看的是直心痒痒,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呢,用土话来讲就是蔫淘儿,看着是挺老实的,其实背地里捅咕。所以,没多久他就丢下祖上留下来的土地与规矩带着几件衣服踏上了外出打工的旅程。
老刘头如今已经五十开外了,但是也许是大山里养人,身体还算是很健朗。可话又说回来,像什么施工队啊,搬运工啊之类的到底还是做不来的。可老刘头人缘还算不错的,到城市里东溜西逛的也不知怎么着就联系到了在这个城里打工的同村二溜子,要说这二溜子如今可不得了,他在城市里的一个博物馆当保安队长,那家伙头发油光锃亮,扎着个领带,大皮鞋当当的,弄个联络器成天在博物馆里面溜来溜去的,没事就会炫耀一下他新买的手机,人五人六的。不过人还算是好的,见到老刘头后这个热情劲啊,刘叔,刘叔的叫的直欢。听说老刘头要找工作,二话不说拍拍自己的胸脯:“包在我身上了。你侄子没啥大能耐,但是这点事情还是能办到的。”
所以没过多久,老刘头就穿上了博物馆保安的一身鲜亮的行头,这衣服一新,人立马也就精神了不少,往那人前一站谁也说不出个不好来。而二溜子也乐了:“我说刘叔你这是天生的当保安的料啊。”
而老刘头挺乐呵儿的,白天就拿个联络器四处在各个儿地晃,而晚上则拎着个聚光手电在博物馆里面溜达。
要说老刘头工作的这个博物馆吧,在当地还是小有名气的,别的希奇玩意儿没有,就有一样――所谓的镇馆之宝吧,那是一具尸体,有七百多年历史的完整古尸,重要性之类的老刘头不懂,只知道这东西值钱,虽然他是不明白尸体怎么就值钱。老刘头见过那具尸体,在进馆的第一天,二溜子带他到处熟悉环境的时候特意带他来看过,躺在玻璃棺材里,长的那叫一难看!可是二溜子挺骄傲的,指着尸体说:“刘叔,就这玩意老鼻子值钱了。”老刘头摇摇脑袋,不明白这城里人的古怪想法,不过他是一千一万个不想跟这具尸体待在一起,忒渗人了。白天还好说,人来人往的而且又不是他的地,所以基本上不用来,但到了晚上尤其是轮到他值班的时候,老刘头这心里就犯嘀咕。拎着手电跟贼似的从停放古尸的大殿里溜过去,决计不会去多看那尸体一眼。为此他还特意去城里的观音庙求了个护身符回来,整日里戴在身上。
这日子就一天天过去了,转眼老刘头当保安也有个把月,风平浪静,老刘头心底也就放心了。去大殿也不心惊胆战的,虽然还是不大愿意看那具尸体。
博物馆的规模不算大,大殿,后殿,偏厅,走廊…白天有十来个保安在馆的四处巡查,晚上就留两个人值夜班。看守大殿的是位二十来岁的年轻小伙子,那叫一胆大,老刘头顶佩服他。小伙子姓王,大家都叫他小王,小王呢是个很活泼热情的小伙子,长的也英俊,那一张嘴更是甜的跟蜜似的,馆里人人都喜欢他。老刘头自然也喜欢他,没事的时候喜欢找他喝上两杯,这小王也不外,酒量满好的,刘叔、刘叔的像是真把老刘头当自己亲叔了。
这天爷俩又出去喝酒,喝的面红耳赤,小王忽然神秘的伏在老刘头耳边,醉醺醺的说:“刘,刘叔,我跟你说啊,这个保安啊,不好当。”
“咋地?这不是当的挺好么?”老刘头也喝高了,舌头有点打卷。
“嘿嘿…”小王却一个劲的傻笑,半晌才忽的说:“我打算这个月工资拿到手就辞了,找个别的活。”
老刘头心里不是很明白,只当做小王嫌保安工资少,想出去钓个大的:“也,也好,你们年轻,有精力…”
“不是,刘叔你听我说,”小王打断老刘头的话,神秘兮兮的说:“就咱大殿里那具古尸…”
“咋?”老刘头一听尸体心立马悬了起来。
“有古怪。”小王酎了杯酒,迷迷糊糊的看着神经紧张的老刘头:“刘叔啊,我劝你也趁早辞了吧,回家安心种地不是挺好的么…”
“去,甭跟俺打哈哈,到底怎么个古怪法,你倒是说啊!”老刘头顶不喜欢人家要他回家种地,这边又催道。
“就是…”小王声音忽的小了下去,老刘头连忙凑到跟前打算听个明白,谁知道,小王却扑的一声乐了。老刘头一愣,心知上当了,顿时恼火:“臭小子,逗你刘叔玩呐,没大没小的。”